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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1994年崔健《飞了》mv: http://t.cn/heaIn7

耐克2007年广告片:http://t.cn/aYyYXt

 

我垃圾成山的专栏写作生涯中,有两篇文章有着诡异的命运,其影响力远远超过了原有领域:《弄他!弄他!》本来只是2008年东亚四强足球赛的一篇专栏,这篇小文以调侃的口吻抒发了对重庆这座“很搞的城市”的好奇,却莫名其妙地惹得重庆有关方面发动媒体连续围剿了五天,体育随笔酿成社会政治新闻;而《刘翔和崔健,一起飞了》原本是2007年我在南方人物周刊乐评专栏的文章,但在2008年奥运之后却被赋予更丰富的的时代含义,而到了2012年奥运,当围绕刘翔的阴谋论再一次流行,人们或许应该重新看一下那个有崔健的歌做配乐的耐克广告,更重要的是,再好好听一遍崔健的《飞了》——经典总是常新的。

 

最初耐克是想拿崔健的歌来衬托刘翔,而现在,刘翔完全衬托和印证了崔健的歌。就这样,刘翔跟着崔健,“孤独地飞了”。

 

崔健与刘翔,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也只有耐克能把他们拉到一起。这就是跨国资本主义的能耐,它能跨越时空,把中国两个不同时代的象征符号并置于一起,打响一声发令枪,商业、政治、体育和文化四大金刚似乎齐声喊出同一个时代口号——“我飞得更高了”,这是“大国崛起”的抒情,当然也是奥林匹克的梦想。

 

估计刘翔都未必知道这“广告歌”是崔健写的。《飞了》一直是我心目中的崔健最佳作品之一,在其作品中无论是音乐还是歌词都最为晦涩最为奇特,那是他在1994年对时代的超前预言。耐克看中并断章取义的,其实仅仅是《飞了》中的一句“我飞得更高了,更高了”,全然不管前面还有一句“我孤独地飞了”、最后还有一句更吓人的——“我飞不起来了。”

 

耐克按理应该用一首摇滚大路货作体育High曲,汪峰比汪国真有过之而无不及的《飞得更高》显然更合适:“我要的一片天空更蔚蓝/我知道我要的那种幸福就在更高的天空/我要飞得更高……”如此阳光如此励志的歌不选,为何偏要选那么首晦涩、灰暗的歌?是因为崔健名气大吗?但论流行度,如今《飞得更高》肯定远远比《飞了》更深入人心。
  
关键在于,《飞了》独一无二令人肝颤的节奏与刘翔的跨栏疾步更匹配。《飞了》虽然邪异,但崔健对中国传统打击乐和戏曲味的偏好仍然给这首歌打上明显的本土烙印,这似乎更符合耐克这个广告所要强调的中国本土色彩。崔健的歌并非不能用于体育,《假行僧》与竞走是天作之合,而《超越那一天》即使不能用作香港回归纪念主题曲,至少也可以用作香港举办的东亚运动会会歌吧——当然这只是我的信口胡扯。
  
在商业影像帝国,音乐和歌词往往沦为附庸的小卒。崔健早期与张元合作拍过一些挺牛逼的MV,但后来他对MV持抵触批判态度,再也不拍,他拍的最后一个MV恰恰就是《飞了》,而我认为这也是崔健最好的一个mv。崔健的创意和张元的拍摄都令人击节:他们在中央音乐学院礼堂搭了木板,乐队在底下出演《飞了》,上面却在跳艳俗的现代舞,而舞台上跳来扭去的是乡村绸子舞,摇滚和绸子舞同在一个魔幻空间,并且节奏有些合拍,观众则是同一帮老头老太。可惜这个MV从未在中国内地电视上放过,可惜在广告歌和彩铃的时代,《飞了》在电视上最终只割剩为一句口号,愁肠百结,割剩阑尾。

 

虎落平阳,和宠物狗一起甩着尾巴,一起咀嚼狗尾巴草。
  
这无非再次印证无孔不入的商业消费主义文化对于反文化的强势利用,这在欧美早已见怪不怪,最典型的例子是约翰·列侬表达人类大同梦想的《Imagine》也被商家买来配广告。“飞”字在摇滚史上聚讼纷纭惹祸无数,不乏因为fly、high这类字眼而被指有宣扬毒品之嫌从而遭禁的歌曲,但崔健此歌并无此意,开头第一句已经表达得很明白:“我根本用不着那些玩意儿。”

 

汪峰更无此意,飞得更高无非就是“超越梦想“更为直白的表达。与汪峰“我要的幸福就在更高的天空”的虚无缥缈相比,崔健始终脚踩着大地——“我想要的东西它不在空中,它肯定不在别处就在这儿。”在1994年推出的第三张摇滚专辑《红旗下的蛋》开篇,崔健就以《飞了》表现出一种新的时代感受力:那就是失重、飘浮的无力感,他依旧在做各种犀利的政治隐喻,但也敏锐地感受到商业离心力的作用,时隔三年之后,这种感觉被崔健在第四张专辑中进一步表述为“无能的力量”。从第一个音开始,艾迪的吉他就是邪乎的,就像魔鬼在魔瓶里蹑手蹑脚跃跃欲试,而在爵士乐领域比较保守的刘元却在摇滚中吹出了自由爵士般的癫狂与分裂.......一个政治施压,商业失重,道德失控,人心焦躁的90年代社会像一辆红色救护车硬闯红灯左冲右突凶险万状呼啸而来。

 

在《红旗下的蛋》这张专辑的最后一曲《彼岸》,崔健还是忍不住添了个光明的尾巴来了一个大团圆结局,他又像英雄一样登高一呼召唤万众云集:“这里是世界,中国的某地,我们共同高唱着一首歌曲……”后来,亿万民众的确又不断“共同高唱着一首歌曲”,那就是因假唱而屡遭崔健抨击的《同一首歌》。而商业消费主义文化已经滚瓜烂熟到人人言必称“创意”,于是《飞了》也不免沦为一个广告“创意”。镶金的鸟笼于是将八大山人的怪鸟养成时代的宠物。时代变了,如小河的民谣专辑名字所云:飞得高的鸟不落在跑不快的牛背上。只是你究竟是鸟还是牛?看完这个耐克广告,我们除了撒腿直奔耐克专卖店还能干嘛?难道阁下还有心情重听一遍《飞了》?我曾经私下为这首歌起了个萨特的名字——“厌恶及其他”,请允许我照抄它的歌词,因为这首歌至今仍然是崔健最为超前最不被理解的歌:
  
“我根本用不着那些玩艺儿,我的感觉已经晕了,浑身没劲儿,这周围有一股人肉的味儿,它只能让人琢磨人之间的事儿,这晕的感觉是朦朦胧胧的,不知不觉身体变得轻飘飘的,我是不是与我不同啊,像这灰色中的红点儿,人们的眼神都像是烟雾,它们四周乱转但不让人在乎,我分不清楚方向也看不清楚路,我开始怀疑我自己是不是糊涂,我周围还有一股着火的味道,在无奈和愤怒之间含糊地烧着,我突然一脚踩空身体发飘,我孤独地飞了,我好像变成一个英雄的鸟儿,在太阳和烟雾之间不停地飞着,我张开了嘴巴扯开了嗓门儿,发出了从来没有发出过的音儿,这声音太刺激把人们吓着了,他们一个个地站起来大声地叫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也呆了,我飞得更高了,那天晚上我偷着飞回来摸着黑儿,这周围还和以前一样散发着味儿,我想要的东西它不在空中,它肯定不在别处就在这儿,几天后人们终于发现了我,周围所有人都看起来不对劲儿,突然间那火把空气点着了,我飞不起来了。”

 

崔健写《飞了》迄今差不多二十年,而我的文章写于北京奥运前大半年。后来,刘翔退赛成为2008年北京奥运最具轰动性的事件之一,此事甚至多少冲淡了中国军团金牌第一的喜庆。当时钱烈宪翻出了我的旧文改了个标题发表在著名的“前列腺要发言”博客上:《刘翔退赛的最大秘密》。与其说这是强化了阴谋论,还不如说是对阴谋论的调侃。

 

中国人迷信,为何耐克偏偏会选择崔健最晦涩阴暗的一首歌?后来我的疑惑得到解答:原来巴西佬才是罪魁祸首!被耐克请来拍那个刘翔广告片的,是《上帝之城》的导演之一,这位老兄是在香港听到崔健的唱片,于是决定用《飞了》做广告片的音乐,就音乐和画面的结合来说,他的选择当然没错。而耐克一听歌词有“飞呀”又有“更高了”,当然以为是天作之合,也就顾不得这歌的其他脏乱差歌词了,于是崔健最黑暗的歌,就这样堂而皇之地被阉割为一小段阳光励志音乐。

 

这也是艺术在全球化消费狂潮中的角色和处境的绝佳写照。先说《上帝之城》,这部大片奇妙地结合了巴西对现实苦难的绝望和杀人的快感,我们上气不接下气地紧跟着一个个漂亮的杀人镜头闪回,完成了对苦难的快餐式消费:一场比昆丁塔伦蒂诺更酷的人肉叉烧。最终大家抹抹嘴角的油身上的汗或许还有一滴泪,打一个中产阶级的饱嗝,随好莱坞纵身一跃,远离贫民窟的苦难现实。而跨国资本主义品牌马上会扑过来,进一步把你从苦难引入光鲜靓丽的消费乌托邦,并且他们的艺术品位越来越高,口味越来越刁,甚至越来越重,他们能够消化《上帝之城》和《飞了》这样另类的重口味,然而不管饕餮美食家有多么重口味,他们最终只需要把艺术切成一片小肉肉,做成一个三明治。刘翔耐克广告片的镜头和剪辑风格确实是《上帝之城》式的,耐克构筑的,是消费主义的上帝之城。

 

刘翔在鸟巢退赛,不单不向观众鞠躬致意,反而脱衣怒摔,头也不回地走了。他似乎是在自毁形象,不管是对田径队还是对以耐克为首的各大赞助商来说,这都引发了巨大的公关危机。刘翔花了四年时间东山再起,在奥运年重新吊起人们的胃口,然而再次因伤惨败——上一次跑都没跑,这一次第一个栏就摔倒,好在这一次他总算发扬了奥林匹克精神,单腿跳完全程,全场为他鼓掌,然而在他的祖国,在博得很多同情的同时,也引来不少骂声。四年前针对官方和赞助商的阴谋论这一次更为泛滥。

 

当刘翔的参赛号码1356被诠释为“十三亿人五十六个民族”,当耐克官方微博在刘翔单腿跳完比赛之后迅速发出一条所谓“让13亿人都用单脚陪你跳到终点”的微博,当央视主持人又把他誉为民族英雄,当领导号召要学习刘翔,当国务院代表跟他通话(别忘了刘翔是政协委员,虽然他经常请假,从不提案).......刘翔,再一次成为中国人无辜的羔羊,不知是通往祭坛,还是神龛。

 

阴谋论更多地针对耐克和体育当局,质疑他们“绑架”刘翔,逼他不得不带伤冒险参赛,而更令人不安的是,上回刘翔被指责缺乏奥林匹克精神,这次践行了坚持到底的奥林匹克精神,却又被骂为“影帝”。

 

很难找到确切的证据证明阴谋论的存在,但坚信阴谋论的人也会反驳说“你凭什么说没有阴谋?”阴谋论为什么会更加泛滥?这四年兴起的微博固然是阴谋论的温床,但根源在于社会信任感的进一步失落和涣散,人们在越来越强势的政治与商业——它俩已经完全合体成为双头怪兽——势力面前的无力感,很容易转化为阴谋论。

 

但阴谋论的另一面向是公民意识的觉醒,人们开始意识到刘翔是举国体制和商业体制的双重受益者,意识到是自己作为纳税人在供养金牌选手,当金牌选手何姿都在担心奖金不够买房时,人们有理由重新质疑国家荣誉和个体生活之间的关系。

 

当然这种公民意识或许也包含了某种对于刘翔式的“高富帅”羡慕嫉妒恨的“屌丝“心态,以及更令人不安的,弥漫于现实与虚拟现实之间的社会戾气。很多人在苛责刘翔的时候似乎淡忘了自己当初是如何喜爱他的——他的阳光,幽默和游戏精神;并且无视这样一个数据: 2000年至今,刘翔共参与加48次国际跨栏比赛,获得冠军36次,亚军6次,季军3次,因伤退出两次,是新世纪这个项目不容置喙的王者。新世纪十二年过去,中国人在公民意识觉醒的同时社会共识也越来越难以达成,而中国人的游戏精神,似乎还没真正确立,便已经进化为恶搞精神。

 

既然刘翔被苦心经营包装成一个励志的商品,他也只能呕心沥血地去遵循这个商品的逻辑,而公众则是在恣意消费这个商品。我不是说单腿跳完比赛不感人,但耐克要十三亿人陪着他跳到终点,就是在乱洒狗血了,刘翔是被裁判员叫回来的,或许跳完比赛只是一时决定,但耐克多余的煽情,却把刘翔的行为好莱坞化了——而且是好莱坞的蹩脚版。

 

“十三亿人陪着你跳到终点”,这“感动中国”的经典金句,充分显示了跨国资本主义是如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的,消费主义可以和鸡犬主义相拥而泣,共同享受法西斯式美学。没有比这句话更能一语道破中国目前的社会本质的了。刘翔的阿喀琉斯之踵,终于承受不了爱国主义和品牌帝国主义的双重重负,这是二十一世纪中国“身体政治”的绝妙隐喻。与其说《飞了》不吉利地预示了刘翔的两次奥运悲剧,还不如说它在1994年就准确而犀利地预言了一个政治与商业交媾而成的魔幻时代,在这个越来越强大的双头魔兽面前,每个人,哪怕他是个英雄,民族英雄,有时都显得那么渺小,他唯一的尊严,似乎只能是孤独地飞了,飞不起来了,就孤独地跳下去。

 

媒体上刘翔事件绝大部分是“规定动作”的正面报道,甚至上升到正面宣传,这只能进一步印证了我的观点。然而艺术往往可以做到新闻做不到的,比如《飞了》的mv,完全可以重新在最后配上刘翔在北京奥运和伦敦奥运的镜头。现实阉割了艺术,但奇妙的是最终,艺术还是反讽了现实,艺术,还是可以在似乎什么都干不了的时候,干点什么的。

 

原文刊于2012年8月8日纽约时报中文网:http://cn.nytimes.com/

现在的版本有所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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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舟

张晓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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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评人,各类乱七八糟专栏作者,现在《时尚先生》杂志任总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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